第五章 公元307年 竹书纪年 19(1/2)

作品:《大晋孤烟之山河破碎

而在“选秀才”中更是异军突起。那时的书籍还叫“册”,是竹作书,刀刻字,是非常贵的,近乎稀有。大地主子弟才读的更多的书。三国中把冀州让给袁绍的韩馥,就是拿刻字‘刀’自杀的。东汉“选秀才”几乎被大地主子弟垄断,大地主就那么些人,这时才会出现世代为官,四世三公现象。大地主群依靠儒学教化,一举改变自己的形象,成为新兴的‘士族’。,从东汉到魏晋南北朝起士族几乎垄断文化。

就是与儒家一直竞争的法家,为了自己“得利”也不得不接受儒学。法家以“因人之情”(顺应形势)为基础,读一二本法律条文,就去当官。

而法律是因“礼”而定,比如杀人,有人要被夷三族,有人要杀,有人要被判远徙,而有人就被判坐几年牢,再有人甚至不被判刑(如桓温杀仇人全家,仇人也是官员)。

这种情况使只读“律法条文”的法家(吏)无所适从,只有回头再从新学习。

这里最典型的是西汉武帝时丞相公孙弘,他小的时候研读了一本“吏”书,就去当“狱吏”了,常发生错判,被“犯罪免职”,一气之下回家专研二十年。

我前面说过的,是论据,论证的事实资料。公孙弘学了这么多例子,当然受益匪浅,成为丞相。

从儒学道德被各层次所接受的故事中,我们发现道德伦理的建立,要使大众明显获得利益。

如佳将自己的想法说完,刘琨叹道:“看来,我的仁义要比夫人差的很多。明天就叫遵儿去把那六位老者接到城中安置。”说着,又转向刘遵道:“找一所大点的院落,城中再有孤叟还可安排。”

刘遵遵命。刘琨起身说:“很晚了。我们去吃饭吧。”

温峤和刘遵早就饿得肚子咕咕叫了。四人走出书房,来到餐厅,围着餐桌坐好。饭菜早就做好,在灶上温着。没多久就端了上来。温峤抓了只羊腿就大口嚼起来。刘琨看着温峤对如佳说:“其实我们肉食供应也少得可怜。我们换来的牛都送给农民耕种了,只有一些羊,可分给大家一点。峤儿、遵儿年纪小,干活儿多,当然要吃好一些。”

温峤想换个话题,就对如佳说:“姨母啊,推进教化,在胡人中如何推行?我听说胡人中丈夫死了,妻子就嫁给她丈夫的弟弟,岂不乱了人伦?”

如佳知道他在转移话题。可还是耐心的说:“胡人不同于我们汉人,他们有自己的宗教道德。我们的先贤总想把道德神圣化,所谓为天地立心。可是道德只是社会的行为规范,他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人们规定的。用来使社会更好的发展,使团体中绝大多数人受益。道德是社会文明的表象。”

在游牧社会里,他们的宗教有非常适应其社会发展的特点。就拿兄长死,他的妻子将嫁与他的弟弟来说。在游牧民族中,财富和生活资料就是牛马,这些东西是可以被轻易带走的。假如哥哥的妻子带上儿女和牛马嫁人,在辽阔的大草原上。东到韩国海滨,西到莫斯科或更远,你去哪里找他们?新的男主人是否把哥哥的儿女遗弃,谁又能知道?所以兄终弟继,保证了家族弱者的健康和财产的不被分化。所以,自远古以来直到清初。孝庄太后嫁多尔衮,游牧民族这一特点是被他们的宗教道德所允许的。

而在农耕社会里,生活资料主要是农田,当哥哥死后,农田没有长腿。不能走,亲族们看住这个寡妇不再嫁,他的儿女的田地就会完整的保留下来,儿子长大后直接继承这份田地。所以农耕民族以“稳定”保证了家族财富不流失,保证了家族弱者的利益。

如佳叫温峤、刘遵慢慢吃饭,而自己则对他们侃侃而谈。最后如佳说道:“对于游牧的胡人,我们还是尊重他们的宗教道德为好。”

温峤吃的最快,吃饱之后,又拿起一杯茶,一仰脖喝下,然后满足的靠在椅背上。看如佳还在说,就懒懒地说:“姨母,快吃饭吧,我们已经懂您的话了。一句话,教化就是推行仁、义、礼。”

如佳皱了皱眉,却没说什么。温峤是她宠爱的外甥,如佳虽然是儒学的研究者,但她心中一直反感这个被完全封建化的“礼”字。

孔子曰“为国在礼”,荀子曰“国之命在礼”。“礼”成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由于农耕社会以农田为基础,希望人们安心务农。只要偏激的安定,反对一切流动。这个“礼”对人们的行为、思想束缚的太深。

食不言,寝不语,十不吃,存天理,灭人欲。基本上,从起床到入梦之前,不管是行为还是思想都被束缚,太压抑。只有共性,没有个性。统治者一心想把人变成机器人。

古代儒学以“孝”为根基。从“孝”引申出仁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再引申出正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所以把儒学比作一棵榕树,孝是根,仁爱、正义是树干。而人们从远处看到的树的轮廓是“礼”(三纲五常等等等等)。

在文明达到二十一世纪的高度,“孝”这个根太狭隘,完全可以以社会责任作根,这个根部才牢固、厚重。但是,前提是社会走向“福利社会”。

作为轮廓的封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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