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混”的真正含义(1/2)

作品:《那些年混过的日子

我擦了擦眼泪,就站了起来。吕叔笑了,也站了起来,拍拍我的肩膀,说:“对吗,这才像个样!”

我努力地朝吕叔笑了笑,说:“谢谢你了,吕叔。对不起,让你看笑话了。”

吕叔一脸无所谓,说:“没事儿,毕竟你才十五岁,没有长大呢。以前,我刚刚认识你师哥的时候,他比你还爱哭鼻子呢,哈哈……”

我当然知道,吕叔这是跟我开玩笑的。徐百强跟我一样大的时候,已经扛了一中的初中部快三年了,又怎么可能会哭鼻子呢?

我看了吕叔一眼,突然发现他脸上的伤又开始渗血珠,连忙道:“吕叔,你的伤……”

吕叔摸了一把自己的脸,笑了笑,说:“被玻璃划到了。今天挡住虎王的时候,有点大意,没有防备到他那一拳。要不然,也不至于如此狼狈。唉,我们这一辈的人,体力早已经不在年轻时的巅峰状态了,但是虎王这个人,出拳力道还是那么重,反应也和十几年前没什么变化,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我翻了翻自己的兜,终于是翻出了一包纸巾,就给吕叔递了过去。吕叔找出一张来,擦了擦自己脸上的血,然后对着厕所里的镜子,直接就把脸上扎进肉里的玻璃碴子给取了出来。

吕叔取玻璃碴子的手法,简单而粗暴,不管是哪一片,都是直接硬拔,也不管玻璃是怎么扎进去的。有时候,甚至本来不大的一个伤口,也因为这种暴力的取法,而撕裂了不少。

整个过程,我看得都肉疼,但是吕叔好像习惯了一样,眼皮都没动一下。

洗手台上,很快就出现了七八片带着血的玻璃茬子,小的比芝麻大一点,大的就跟一粒蚕豆一样大。把它们都取出来之后,吕叔的半边脸上,再度鲜血淋淋了。

吕叔也没当回事儿,用纸直接擦干净,说:“先这么着吧,跟我去找个医院,包扎一下。”

我点点头,跟着吕叔离开了这里。

离火车站不远的地方,我看到了吕叔刚刚开的那辆桑塔纳,就随便停在了马路边上,上面贴着一张罚单。

我问吕叔:“吕叔,你的车怎么变成了这辆桑塔纳?”

吕叔说:“我肯定不能开自己的车,不然万一让虎王查出来,我没安省日子过了。这辆车是我来这里,去一辆二手车市场随便买的,也就万八千的,离报废也没多远了,用完就扔,也不心疼。这车就扔这儿吧,看看有那个不开眼的敢偷车,让虎王的人教育他一下。”

说完,他就笑了。诚然,虎王回去之后,肯定要好好排查一下这辆桑塔纳的主人是谁。如果有偷车的贼把它偷走,那乐子可就大了。以我的猜测,废他一条手都是轻的。

我们没靠近那桑塔纳,直接打车走了,去了下医院,给吕叔随便包扎了下伤口。吕叔的伤并不怎么重,也就是看着吓人而已。甚至,吕叔自残式取玻璃法造成的二次伤害,都比虎王那一拳带来的伤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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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扎的时候,我还问了吕叔为什么会出现在市里。吕叔说,我爸回来的消息,王忠义同样也知道了。王忠义算到,如果我爸在市里露面,虎王肯定会第一时间赶来。所以,他才让吕叔来,保我爸踏上离开这里的火车。

王忠义知道,没人能拦得住我爸,除了虎王。所以,只让吕叔来,挡住虎王就可以。事实证明,王忠义的推算都很准,唯一出现了点意外的就是吕叔受了点伤。

对于这种事儿,吕叔到不放在心上。可能这种没伤到筋,没动到骨的伤,对他来说真的跟指甲掰了一样,不痛不痒。如果不是怕伤口发炎,耽误恢复时间,我估计吕叔连医院都不会去。

不管怎么说,我爸来了,然后又重新安全离开了,我也见到了我爸。市里,确实是没什么事儿了。吕叔带我随便找了个小餐馆吃了饭,就说下午直接回去,不能在市里多呆,因为他脸上的伤还是挺明显的,万一被虎王手底下,了解今天情况的亲信看到,可能也会麻烦点。

我本来想坐大巴走,吕叔说不用,让我安心等着。然后,他就出去打了个电话。

等吕叔回来之后,大约二十分钟吧,门口就停了一辆宝马X1。吕叔一拍我肩膀,就带我出去了:“走,准备回家!”

开宝马X1来的不是车主,只是一个司机。等确认了吕叔的身份之后,直接就把车钥匙交出来了。

吕叔打开了了这辆宝马X1,说:“上车!”

我钻了进去,坐到了后排。宝马X1是紧凑型的SUV车型,后面挺大了,坐着倒是不错。

吕叔打开了导航,直接就发动了,直奔F县。

我原本因为我爸的离开而产生的负面情绪好了不少,就开始和吕叔聊聊天。我问吕叔,这车是从哪里搞来的。

吕叔说:“刚刚找一个生意上的朋友借的,回头给他还回去就行。”

我有点羡慕吕叔了,他混得确实很好,就算在市里,也有说得上话的人,一辆三、四十万的宝马,说借就借了。

“看起来,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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