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1/2)

作品:《美女总裁的近身狂兵

一场风波很快的平息了下去,但流言蜚语却已经传的满城皆知。

传言这种东西,一旦扩散开,就会愈演愈烈,最终变得面目全非。

就好比村里有人在家打死了一只老鼠,可能传到隔壁村的时候,就变成了在山里打死了一只老虎,而传到县城,恐怕就连野生奥特曼都会被拿出来得有鼻子有眼。

总之,红山集团的动荡是彻底结束了,但林万山的那个疯儿子,却也被众纷纭成了各种各样不同的版本。

林鑫这些日子都没有回林家的别墅,因为那里住着夏知心。

刚刚才帮这娘们解决了一次危机,他可不想再遇上那种狗咬吕洞宾的倒灶事情。

除了悄悄去过两次医院之外,他平常的时间都是在外面闲逛,反正名牌穿着好车开着,饿了就下馆子,困了就住酒店,没事了找个网吧打打游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这么多年来,他还是头一回过上这种有钱人的生活,每天可以无忧无虑的想干什么干什么,不用为了饿肚子而发愁,更不用担心睡觉的时候被人往脑袋里射进一颗子弹。

哎,要是一直都能过这样的日子该多好。

擦了擦嘴上的油渍,林鑫抻了个懒腰,一边打着饱嗝一边翘起二郎腿,拿着根牙签惬意的剔牙。

面前的桌子上,几十根烧烤签子和两个空酒瓶,表明了他这一餐的辉煌战绩。

此时的他,不见了之前的考究西装,而是换上了一身网购来的恤牛仔裤,除了手腕上还戴着那块价值连城的atekhilie5002,浑身上下再没有一丝有钱人家公子大少的痕迹。

在这个城市里,除非你是前后有保镖跟随,出入均是高档场所,否则穿的跟个上门傻女婿似的,那就不是装/逼,而是招贼了。

林鑫可不想自己每天走到哪里,身后都跟着一群偷偷打自己钱包主意的家伙。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浪迹天涯所总结出来的经验。

财不露白!

“美女,结账!”酒足饭饱,林大公子朝正穿梭于桌椅之间,到处点单收钱的一个十六七岁姑娘招手叫道。

姑娘闻言回过头,甜甜一笑,脸蛋上露出两个淡淡的酒窝。

在去找林万山相认以前,林鑫其实已经在明珠呆了近一个月,在那段期间里,他每天晚上都会来这家烧烤摊子上吃饭。

久而久之,也就跟这从东北到明珠来打拼的老板一家人熟识了。

摊子老板名叫方长富,是个五十岁出头的中年汉子,憨厚朴实,自打十多年前媳妇因急病过世以后,就自己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拉扯女儿方晴。

之后因为想让女儿受到更好的教育,就辞去了老家一份收入不高的工厂工作,带着全部积蓄南下明珠,一直打拼到现在。

“林哥,你这一共是八十三块,我做主只给八十就行啦。”姑娘方晴拿着记账本来到林鑫桌前,双眼眯成了一道月牙,欢快的道。

“呦呵,行啊妮子,都能替你爹做主抹零啦?看长富叔一会儿不收拾你的。”林鑫也站起身,笑着揉了揉方晴的脑袋瓜,打趣道。

“才不会呢。”方晴紧忙甩头逃开,狠狠的白了林鑫一眼,娇嗔道:“不许摸人家的头,回头该不长个儿了。”

而不远处,正在长条烧烤箱子前忙活的方长富听到这边动静,也抬起头来一脸笑意的大声道:“晴要是不给你抹零,那我回头才真要收拾她呢,不别的,就冲林你当初……”

“好了长富叔,过去的事咱能不能别老翻来覆去的提啊,本来就没多大的事,你这还想不想让我以后再来吃饭了?”林鑫紧忙打断了方长富的话,笑着道。

跟着他又从裤兜里掏出一叠零钱,数了八十三块塞到方晴手心,声嘱托:“以后别老自己做主给客人打折,长富叔挣点钱不容易,回头都让你这败家妮子给打折打光了。”

“知道啦,唻——”方晴拿着钱,先是朝林鑫吐舌头做了个鬼脸,之后才蹦蹦跳跳的跑到她爹身旁,将钱放进了钱匣。

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林鑫一边朝烧烤摊子外面走去,一边扭回头对还在忙活烤串的方长富告辞:“长富叔,先走了啊,明天大腰子多给我留两个,今天我都没吃够呢。”

而听到这话,还不等方长富回应,方晴就先一步的大声叫道:“林哥,你先等等。”

林鑫停住脚步,扭头看着这个古灵精怪的丫头片子,不明所以。

方晴则紧忙将拿着的记账本放下,跑到林鑫身边,将一瓶冰绿茶塞进林鑫手中,又风也似的逃开。

在转身的一刻,丫头脸上微微泛起着一抹羞红,低低的声音了句:“绿茶解酒。”

手里拿着饮料,看着像只受惊兔子一般逃开的方晴和满脸和煦不住点头大笑的方长富,林鑫苦笑着摇了摇头,转身离开。

真是一对要强的父女啊。

开始要打折,可见到自己仍旧给了八十三块之后,就又送给自己一瓶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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